根据《湖北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及大类分流实施细则》(湖工大教[2018]74号)相关规定和《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为做好学院转专业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马丹 组员:戴毅斌、宋庭新、章莹、张小华、梁高阳(学生代表)
二、拟接收转入人数(不含院内转专业)
|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 |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 |
合计 |
|
一般类型 |
特殊类型 |
一般类型 |
特殊类型 |
2017级 |
5 |
1 |
3 |
1 |
10 |
2018级 |
9 |
1 |
7 |
1 |
18 |
合计 |
14 |
2 |
10 |
2 |
28 |
三、实施原则
1.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监督。
2.批次原则:按学校《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精神执行。
3.编级原则:2017级学生转入的新学科专业所修课程未达到转入学科专业相应年级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必修课学分总数的50%者,应编入低一年级学习;学生转专业后,必须修读转入专业相应年级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且所修课程应能满足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
四、考核方式:统一面试(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素养和发展潜能)。
五、具体工作安排
1.计划公布。6月27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
2.学生申请。6月28日至7月2日,拟转入学生按要求提交转专业申请表到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进行报名(地址:教2-111);拟转出学生(含院内转专业)需按以下流程进行签字审批:班导师-年级辅导员-学工副书记-教学副院长-学院党政联席会-学院院长。
3.学院审核。7月4日前学院完成申请转入学生的资格审查,并在学院网站公示通过审核的面试名单。
4.学院考核。7月5日上午9:00拟转入学生统一在学院二楼会议室进行面试考核(院内转专业学生无需考核)。
5.结果公布。7月8日至7月12日在学院网站公示通过考核的学生名单及新编班级。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交申请,学院在接到申请的2个工作日内对相关结果进行解释说明。
6.学籍变更。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学籍转换工作,转专业学生下学期初直接到新专业报到学习。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教学办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